内财购〔2025〕1000号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元,自治区公共资源买卖中心,各盟市财政局,旗县(视注区)财政局、各框架和谈入围供给商:
为进一步规范多频次、幼额度采购活动,不休推进当局采购提质增效,凭据《当局采购框架和谈采购方式治理暂行法子》(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当局采购框架和谈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执行框架和谈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购函〔2023〕764号)有关划定,乌海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选取封关式框架和谈采购方式公开征集了多职能一体机供给商,现将本期框架和谈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用领域
本期框架和谈采购了局合用领域为全区各级预算单元,确定成交供给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本期框架和谈执行期限为框架和谈签定之日起1年。入围供给商名单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当局采购网(中国当局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分辨网)(框架和谈/封关式入围了局布告)颁布。
二、业务衔接
本期框架和谈征集了局布告颁布前已实现登记的采购打算,可持续按原买卖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当局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业务过渡期限为本通知颁布之日起15日。请各级预算单元实时完结采购,届时将下架原电子卖场供给商商品。本期框架和谈执行期限届满后,如新一轮的框架和谈入围供给商尚未确定,可持续按本期框架和谈划定执行采购。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元应据此通知要求妥善实时铺排好采购工作,同时加强政策进建,正确把握框架和谈采购流程,规范发展框架和谈采购,加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治理。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必要批改、美满,将另行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当局采购框架和谈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