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划定》
2018-09-16 17:41 起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划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域各部门当真遵循执行。
《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划定》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构建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造,推动各地域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司法律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正确,凭据《关于深入统计治理体造鼎新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定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罚处置建议法子》蹬仔关划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条例》等司法律规,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统计督察必须对峙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钟注三中全会心灵,牢固设置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主题意识、看齐意识,对峙和加强党的全面辅导,对峙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峙新发展理想,紧扣我国社会重要矛盾变动,依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萦绕两全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四个全面」亟略布局,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杏注统计违纪违法景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注沉实效、凸起沉点、发现问题、严明纪律,守护统计司法律规权威,推动统计鼎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造度保险。
第三条 凭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度统计局组织发展统计督察,监督查抄各地域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司法律规、国度统计政令等情况。
第四条 国度统计局掌管两全、领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重要职责是造订年度督察打算,核准督察事项,鉴定督察汇报,钻研解决督察中存在的沉大问题。国度统计局统计法律监督局承担统计督察日常工作。
国度统计局通过组建统计督察组发展统计督察工作,统计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尝试组长掌管造,副组长协助组长发展工作。
第五条 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地域、各有关部门。沉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当局重要掌管同道和与统计工作有关的辅导班子成员,必要时能够延长至市级党委和当局重要掌管同道和与统计工作有关的辅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重要掌管同道和与统计工作有关的辅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当局有关部门辅导班子成员。
第六条 对省级党委和当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展统计督察的内容蕴含: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鼎新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辅导,领导沉大国情国力调查,推动统计鼎新发展,钻研解决统计建设沉大问题等情况;
(二)推广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司法律规,严守辅导干部统计司法底线,依法设立统计机构,守护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统计权柄,保险统计工作前提,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发展等情况;
(三)成立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造,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成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造,查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阐扬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
(四)该当督察的其他情况。
对市级及以下党委和当局、处所当局有关部门,能够参照上述划定发展统计督察。
第七条 对各级统计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发展统计督察的内容蕴含: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鼎新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实现国度统计调查工作,执行国度统计尺度和统计调查造度,组织执行沉大国情国力调查等情况;
(二)推广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司法律规,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司法底线,依法独立行使统计权柄,依法组织发展统计工作,依法执行和监管统计调查,依法报请审批或者登记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造度,落实统计普法责任造等情况;
(三)执行国度统计规定,遵守国度统计政令,遵守统计职业路德,执行统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组织执行统计鼎新,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参加构建新时期现代化统计调查系统,成立统计数据质量节造系统等情况;
(四)落实防备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造,监督查抄统计工作,发展统计法律查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遵循有关划定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罚处置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造度等情况;
(五)该当督察的其他情况。
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发展统计督察的内容还蕴含: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行政纪录,成立统计信息共享机造,贯彻落实统计信息共享要求等情况。
对处所当局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能够参照上述划定发展统计督察。
第八条 统计督察重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召开有关统计工作座谈会,听取被督察地域、部门遵守执行统计司法律规、推广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汇报;
(二)与被督察地域、部门有关辅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进行个别发言,向知恋人员询问有关情况;
(三)设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路,受理反映被督察地域、部门以及有关辅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调阅、复造有关统计资料和与统计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纪录等资料,进入被督察地域、部门统计机构统计数据处置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查问;
(五)进行遵守执行统计司法律规等情况的问卷调查,发展统计法律“双随机”抽查,赴被督察地域、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相识;
(六)经国度统计局核准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统计督察工作通常依照以下法式进行:
(一)造订规划。国度统计局凭据具体工作组建统计督察组,确定统计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明确督察组及其成员职责。统计督察组凭据其职责造订执行规划,明确督察主张、对象、内容、方式、期限等。
(二)实地督察。统计督察组赴有关地域、部门督察前该当先网络相识督察对象有关统计工作的根基情况,并向被督察地域、部门投递统计督察通知书。统计督察组达到后该当向被督察地域、部门传递督察内容,严格依照督察执行规划发展督察。
(三)汇报情况。统计督察组实地督察实现后该当在规按功夫内形成书面督察汇报以及督察定见书,经与督察对象沟通后,向国度统计局汇报督察根基情况,反映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提出处置建议。
第十条 国度统计局该当实时听取统计督察组的督察情况汇报,钻研提出处置定见。对涉及有关国度工作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该当依纪依法赐与处罚处置的,依照有关划定解决。
第十一条 国度统计局该当实时向被督察地域、部门反馈有关督察情况,指出有关统计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定见,将督察定见书提供给被督察地域、部门,并将督察汇报以及督察定见书移交中央纪委国度监委、中央组织部。其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当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定见该当报经党中央、国务院赞成后再反馈。统计督察情况该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 被督察地域、部门收到统计督察组反馈定见后,该当对存在的问题当真整改落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国度统计局。国度统计局该当以适当方式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督察中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的,依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罚处置建议法子》有关划定解决。
第十四条 国度统计局每年岁首该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上年度统计督察情况。
第十五条 被督察地域、部门该当支持共同统计督察工作。被督察地域、部门辅导班子成员该当自觉接受统计督察监督,积极共同统计督察组发展工作。督察涉及的有关人员有使命向统计督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六条 被督察地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划定不支持共同甚至回绝、故障和滋扰统计督察工作的,该当视为偏护、狂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遵循有关划定端庄处置。
第十七条 统计督察组该当对峙疑神疑鬼,深刻调查钻研,全面正确相识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统计督察工作人员该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工作纪律蹬仔关纪律要求,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视情节轻沉,赐与品评教育、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置:
(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不如实汇报统计督察情况,甚至隐瞒、曲解、凭空事实的;
(二)泄露统计督察工作中知悉的国度奥秘、贸易奥秘、幼我信息及其工作奥秘的;
(三)统计督察工作中超过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违反中央八项划放心灵,或者利用统计督察工作方便,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其他违反统计督察纪律行为的。
第十八条 国度统计局凭据本划定造订具体执行法子。
第十九条 本划定由国度统计局掌管诠释。
第二十条 本划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