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举单元依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所辖党组织从党支部起头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凭据无数党组织或者无数党员的定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选举单元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调查对象并进行调查,严格审核把关,集体钻研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肯定领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选举单元召开党的委员会整个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元召开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凭据无数选举人的定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